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招錄機關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重點嚴格審查被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和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可由體檢、考察人選依次遞補。公示中發現的問題未被錄用的,可以依次遞補。是否補考、考察考生由招錄機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