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度公務員招考,考生在符合國家公務員考試基本報考條件的同時,也須符合《2017招考簡章》崗位對於“學歷、學位、專業、政治面貌”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國家稅務局系統2017年度公務員招錄有關事項的通知》:
1)根據招考公告規定,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必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才可報考定向招考四類服務基層人員的職位。在“備註”欄內註明如下內容:服務合同起始時間為:XXXX年XX月XX日,終止時間為:XXXX年XX月XX日;服務期滿考核結論為:XX。
2)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為“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壹般應在2017年1月1日至招考單位通知報到之日(預計為2017年7月底)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