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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稅務機構?

德國政府稅務管理機構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聯邦財政部和各州財政部***同構成德國稅務管理的高層機構。聯邦財政部主要通過其所屬的聯邦稅務總局(Bundesamt für Finanzen)履行有關稅收規劃和管理的職能。聯邦財政部和州財政部每年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就稅收政策、分享比例等問題進行協商,二者無指導或領導關系,系平級機構。

高等稅政署(Oberfinanzdirektion)是德國稅務管理的中層機構,負責轄區內稅法和有關征管規定的實施,並就與稅收相關的問題在聯邦和州政府間進行協調,其轄區和所在地由聯邦和各州協商確定。高級稅政署內設分管聯邦稅和地稅事務的多個部門。管理聯邦事務的部門壹般包括關稅與消費稅處、聯邦財產處等;管理州事務的有財產稅與流轉稅處、州財產處等。德國現有18個高等稅政署,在巴符州、巴伐利亞州和北威州各設2個,不來梅州沒有,其他州各設1個。

地方稅務局(Finanzamt)是德國稅務管理的基層機構,負責管理除關稅和由聯邦負責的消費稅(Verbrauchsteuer)之外的所有稅收。企業和個人報稅、繳稅和申請減、免、退稅都需到註冊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稅務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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