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現在說法比較多的是這樣:地稅拆分成三部分,壹部分去國稅,壹部分去財政,壹部分去社保。因為國稅征收面擴大,肯定人手不夠,而新招錄人員無法快速補充缺口,所以地稅壹部分去國稅;地稅征收的費用中有部分算是社保的範圍,這部分就劃到社保去,剩下的就是去財政。
但是現在最大的障礙是地稅系統幹部去留問題,在地稅是局長的去國稅、財政、社保的職位又是什麽呢,人員編制是壹個很大的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1998年3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同年6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稅務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正式設置國家稅務總局(正部級)。?[1-2]?
2018年3月,根據中***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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