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汙泥處理處置等勞務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服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對垃圾處理和汙泥處理處置服務免征增值稅。垃圾處理,是指以填埋、焚燒、綜合處理和資源化等方式對垃圾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的業務;汙泥處理處置是指對汙水處理後產生的汙泥進行穩定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的業務。“因此,垃圾處理和汙泥處理處置服務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其他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服務的業務不開具增值稅發票。詳情請咨詢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