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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定撤銷公司對偷稅漏稅的處罰?

公司被撤銷後,逃稅將受到懲罰。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後,進入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間,公司繼續存續。公司被撤銷後偷稅的,稅務機關應當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或者騙稅,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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