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納社保後,工資薪金個人收入低於5000元,不需要繳納個稅。
2.繳納社保後,超過5000元的部分,在0-3000元的納稅範圍內,稅率為3%,速算扣除為0。
3.繳納社保後,超過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2000元,速算扣除為210。
4.繳納社保後,在12000-25000元的納稅區間,稅率為20%,速算扣除1,410。
5.繳納社保後,5000元以上的部分在25000-35000元的納稅範圍內稅率為25%,速算扣除2660。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用人單位承擔職工年度壹次性獎金部分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8號,2011)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為個人工資薪金部分,按照工資薪金扣除標準進行稅務處理。作為企業管理費單獨收取的,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這就要求企業正確計算工資薪金、個稅和社保,部分企業和員工認同工資是稅薪。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納稅申報和會計核算之前,將工資薪金折算為稅前工資,按照上述正確的核算方法進行核算,從而解決所謂的在會計核算階段個稅能否稅前扣除的問題。
人民網-2020年將確定專項附加扣除。
人民網-史上首次個稅2020年綜合所得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