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單的內容和格式可以根據最初的“原始憑證”進行復制,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的公司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簽名或蓋章、收款公司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等。
列出原始原始憑證的初始金額和數量,以及對方應承擔的部分,並加蓋出具拆分單和憑證的單位印章。
收到原始憑證分單的單位將分單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
擴展數據:
分割片的適用範圍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分割單適用範圍有三種:
壹是企業與境內其他企業(含關聯企業)和個人接受應稅服務發生的費用分攤;
二是企業與其他企業和個人在境內接受非應稅服務發生的費用分攤;
三是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壹承租人)辦公、生產用房發生的水、電、氣、空調、供暖、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分攤。
百度百科-原始憑證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