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發票的部位不同。發票代碼顯示在發票的左上方,發票號碼在發票的右上方。2、編碼不同。發票號碼壹般是8位,但是在網上查詢發票真偽時,壹般要在發票號碼前面輸入信息碼或發票代碼。普通發票代碼由國地稅代碼、行政區域代碼、年份代碼、行業代碼、發票種類代碼等組成,***12位。從左至右按照下列順序編制:第1位為國地稅代碼,第2位~第5位為行政區域代碼,第6位、第7位為年份代碼,第8位為行業代碼,第9位~第12位為發票種類代碼。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壹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 第二條 統壹代碼和發票號碼的執行時間。為了保證新舊分類代碼、發票號碼使用的順利銜接,全國統壹分類代碼、發票號碼啟用時間為2004年7月1日,舊分類代碼、發票號碼截止使用時間為2004年12月31日(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各地可在總局規定的交替期內確定具體啟用和截止時間,並報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