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物權轉移的單據,表示發票所指貨物(物品)的所有權已經由開票人轉移至被開票人了(少量發票是購貨方開票予銷貨方,如農產品收購憑證)。發票壹般而言涉及交稅問題。
正規的收據也是要稅務部門監制的,是收款方開予交款方的。
實務中部分企業以收據代替發票,其所謂收據非稅務認定的收據,大部分時候是逃稅行為的標誌。因為稅法上對於物權轉移行為禁止以收據代替發票流通的。
基於可能的逃稅行為,稅法上明確規定,沒有取得正規發票的費用不得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作為稅前列支項目。沒有正規發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不得稅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