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妳應該可以代為收集相關文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個體戶,需先在當地地方稅務局服務大廳辦理稅務登記,需要攜帶的證件和資料為: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個人)原件及復印件,負責人(個人合夥企業)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產權證(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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