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專人保管;放在保險櫃內;設置領、用、存登記簿;取得的發票抵扣聯裝訂成冊;已開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滿後報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未經批準,不得跨規定的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的發票;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的發票出入境。
3、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應於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並接受稅務機關處罰。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應在事發當日書面報告國稅機關,並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