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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過賬後對方作廢了怎麽辦?

法律分析:1。要求對方重新出具,企業重新備案。

2.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款項。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即任何。...

3.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4.開票後,如果銷售退貨需要開紅色發票,必須收回發票原件並註明“作廢”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決定;罰款不足20O元的,可以由稅務所決定。稅務機關對違反發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應當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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