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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開了壹年多了,錢還沒收到。國家稅務總局發現了怎麽辦?

作為壹名財務經理,不明白進銷存、收款和收入的關系,需要加強學習。妳的情況分兩類業務來分析:假設壹種,業務雖然沒有收到款項,但符合會計和稅法中收入確認的條件。即使尚未收到貨款,對外開具發票,也應計入收入,分別申報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假設二:業務既沒有收到貨款,也不符合會計和稅法中收入確認的條件,但對外開具了發票,有申報增值稅的義務,但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這時,由於妳已經開具了發票,發票上顯示的是收入的金額,所以妳要用兩張憑證分別處理:第壹張記賬憑證要全額確認“其他應收款”、“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金——銷項稅額”。第二張憑證上的“其他應收款”和“主營業務收入”因為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應該沖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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