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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新開發票?我需要退回發票嗎?

法律分析:要作廢發票,必須收回。需要作廢的發票再次作廢。重新開具應開具的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確定的企業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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