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法律服務機構,必須辦理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並在服務場所的醒目位置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依據進行公示,亮證收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收費專用票據,並建立票據的領用,繳銷管理制度。法律服務人員不得私自收費。物價、司法行政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法律服務機構的收費和財務管理情況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凡發現存在亂收費,財務管理混亂的現象,物價、司法行政部門將依據各自職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該法律服務機構、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