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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綜合申報表》怎麽填寫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綜合申報表》本表適用於所有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當月應該繳納各稅費款項(壹票多稅)。不同稅款類型要分別填寫綜合申報表,並在相應的稅款類型前劃“√”。

不同的稅種稅目代碼的業務應分行次填寫。車船稅按噸計稅的在‘課稅數量’壹欄填寫噸數,‘計稅金額’ 壹欄填寫輛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課稅數量’壹欄填寫人數。其他稅種的計稅依據(數量或金額)都填在“計稅金額”壹欄。

納稅人采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逐月填寫申報資料加蓋公章、保存,並於每年1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壹年度1月到12月申報期相應的紙制申報資料。

納稅人在上門申報時已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此綜合申報表的,次年年初無需重復報送。

問題補充回答:屬於對國稅申報的稅種不用再向地稅申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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