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開發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付款時,應按照3%的稅率預繳增值稅。
2.預繳稅金按以下公式計算:預繳稅金=預繳÷(1+5%)×3%。
3.小規模納稅人應在預繳次月的納稅申報期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
溫馨提示:以上說明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回復時間:2021-12-31。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