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理前置審批項目。分公司經營範圍內有特殊產品或服務的,需申請行業審批許可證。壹般來說,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能超過總公司。
(3)提交分公司註冊申請材料,申請工商營業執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總公司的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和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4)雕刻。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出來後,可以刻公章、財務章、分支機構負責人印章。
(5)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六)辦理稅務登記證。無論獨立核算分支機構還是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都需要進行稅務登記,取得稅務登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