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完稅證明是第壹步,即在註銷前和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履行了納稅申報和納稅義務。之後是清算階段,要進行註銷檢查。當然,沒有發票,沒有欠稅,直接簡單註銷。完稅證明是企業申請註銷登記時,國稅、地稅機關出具的所有稅務事項均已結清的憑證。註銷稅務是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無法繼續履行納稅義務時。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登記管理系統暫停納稅義務。辦理稅務註銷後,當事人不再接受原稅務機關的管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納稅人因解散、破產、被撤銷等原因,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機關辦理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納稅人因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而變更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前,或者在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在3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撤銷登記的納稅人,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