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人或清算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投資人或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3.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請人是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的人。申請人是投資者的,應當提交投資者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者委托的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投資者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2.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由登記機關核對復印件。
3.申請人應認真填寫表格或用鋼筆和毛筆簽字。
4.個人獨資企業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分支機構註銷登記決定書。
5.清算人申請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為清算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