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而變化:公安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會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而變化,增加認同感和公平性。
2.部分縣市發放執勤津貼:部分縣市警察會發放執勤津貼,增加責任心。
3.留下待分流人員到公益性事業單位:全國實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公安下屬單位轉企留下待分流人員到公益性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