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驗證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明。
(二)報送主表
《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 (壹式壹份)。
(三)附送資料
1.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壹式壹份);
2.企業當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說明(壹式壹份);
3.企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及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壹式壹份)。
二、辦結期限
當場辦結。
三、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203號);
四、註意事項
(壹)納稅人的事後報送事項稅務機關不予確認的或不進行報送的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二)納稅人提交的《稅收優惠備案報告表》中“享受優惠政策報備情況說明”欄,應說明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