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範圍的增值稅改革是繼2008年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並”後,我國稅制改革的又壹突破,標誌著我國增值稅類型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在全球金融動蕩對我國實體經濟造成嚴重沖擊的背景下,國家適時出臺增值稅轉型政策,不僅體現了短期內緩解企業壓力、擴大內需、應對金融危機、確保宏觀經濟穩定發展的要求,也意味著我國在完善稅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踐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的道路上又邁出了堅實的壹步。多年試點經驗的積累、財政收入的持續增長以及金融危機下的經濟現狀,也加速了全面轉型改革方案的出臺,為全面推行消費增值稅提供了良好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