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去稅務局代開發票給企業,企業需要代扣代繳個稅。企業與個人發生業務,支付所得時,企業是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其他類型的收入比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企業負有同樣的代扣代繳預扣預繳義務,企業與個人發生的業務,支付所得時,如果個人取得收入屬於經營所得,支付的企業是沒有代扣代繳預扣預繳義務的,由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自行申報。
實務中常見的交易行為代扣代繳風險
個人產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到稅務機關開具發票,繳納增值稅後,個稅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取決於我們對於個人收入性質的判斷。
個人轉讓商品、資產等貨物的,個稅應按照經營所得直接繳納,通常各省有核定政策,無需支付方代扣代繳。
個人為企業提供建築服務的,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個體工商戶和未領取營業執照承攬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建築安裝隊和個人。
以及建築安裝企業實行個人承包後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經濟性質的,其從事建築安裝業取得的收入應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因此也不需要代扣代繳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