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向工資發放地稅務機關申報,將兩項工資合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扣除公司支付的金額後,我來支付差額。如果支付單位屬於不同的稅務機關,我可以選擇壹個。如果沒有自行申報,稅務機關可以追回,我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納稅人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限期繳納。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應當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於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國外註銷境內戶口的,應當在註銷境內戶口前辦理納稅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