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萬的個人所得稅額意味著什麽?
個人所得稅繳納654.38+萬,意味著應納稅額是654.38+萬。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減除費用六萬元和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額減除5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3.營業收入,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為應納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