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是指上年度個人所得稅清算的壹個過程。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1、通過自行辦理年度匯算;2、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含手機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慧喊稅務機關報送預繳鬧弊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前彎野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