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應當在每月結束後的次月十五日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在申報時需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對於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稅款的繳納和申報。此外,對於個體工商戶,如果是分月預繳的,應在每月結束後7日內申報;若是分季預繳,則在每個季度結束後7日內申報。這些規定確保了稅收的及時性和合規性。
個稅的申報流程:
1、登錄稅務局指定的電子稅務局系統或使用移動端應用程序;
2、選擇個人所得稅申報欄目,進入申報頁面;
3、填寫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4、填寫收入信息,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等;
5、計算應納稅額,系統會根據填報的信息自動計算;
6、確認無誤後提交申報信息;
7、等待系統審核,審核通過後完成申報。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次月十五日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確保稅收的及時性和合規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