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相應的優惠政策。
1.對殘疾人向社會提供的服務,可以免征營業稅。
2.對殘疾人、孤寡老人、烈屬,從事個體工商戶的,經批準可減征50%至90%的個人所得稅。
3.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生產經營收入,市、縣兩級地方稅務局可在壹至三年內免征征收個人所得稅。
4.下崗職工以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為生的,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壹年。
第二,具體的納稅標準。
第壹,銷售的貨物要征收3%的增值稅,如果只提供服務,營業稅要征收5%。第二,另外還要同時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第三,最後要交2%的個人所得稅。最後需要註意的是,個體工商戶月收入不足5000元人民幣的,免征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同時免征征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