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停、廢業程序:
1、個體業戶辦理停業手續,應持工商機關的停業手續及稅務登記副本到所在地地稅所辦理。
2、個體業戶辦理廢業手續,應先到地稅所領取註銷登記表,經片管員、所長清繳稅款、發票及稅務登記證並簽字後持有註銷表及有關資料到地稅綜合征管科辦理。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1、有領購發票需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應先到發票供應窗口清理繳銷發票。
2、納稅人必須按規定時限繳清各項應納稅費款。
3、納稅人如有應補稅費款、欠繳稅費款的,經職能部門審核後,由稅務所(分局、管理科)負責清繳入庫。
4、納稅人涉及跨縣(區)地址變更的,原管征稅務機關按註銷程序辦理,納稅人必須在30天內到新的管征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
5、納稅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須加蓋納稅人公章(個體的,蓋負責人章或簽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個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