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國稅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填寫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註銷發行登記表;
2、結算所有的罰款和稅款,分別到地稅局、國稅局部門註銷稅務登記證;
3、國地稅註銷後,需要到工商所去辦理營業執照註銷手續。
個體戶清稅證明的辦理條件:
1、個體戶已依法進行稅務登記;
2、個體戶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已申報並繳納了應納稅款;
3、個體戶沒有稅務違法行為或者已依法處理完畢;
4、個體戶需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和信息符合稅務機關的要求;
5、個體戶申請清稅證明時,需確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
綜上所述,個體戶清稅證明的辦理手續包括到國稅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結算罰款和稅款並註銷稅務登記證,最後到工商所辦理營業執照註銷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六條
申請辦理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
(二)依法作出解散、註銷的決議或者決定,或者被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文件;
(三)清算報告、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或者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四)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