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所和經營場所;
2.註冊類型;
3.會計方法;
4.生產經營方式;
5.生產經營範圍;
6.註冊資本(資金)、投資總額等。
法律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應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