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1)婚假:1。按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者,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3.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遠近給予事假。4.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2)婚假期間工資:婚假、旅遊假期間,工資照發。國家法定婚假3天;晚婚加12天,即晚婚假為15天。
上一篇:公司會更改公司稅號嗎?下一篇:關於會議費的稅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