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口罩可以稅前扣除嗎?
我相信,這個熱點問題,是會計人員最關心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企業在疫情期間為員工購買口罩的費用,實際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不發口罩就有財政補貼,企業可以稅前扣除員工福利費。
2.疫情期間,企業為員工購買口罩、醫用酒精等醫療用品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不能用於集體福利,不能抵扣?
事實上,這個熱點問題在國家出臺的增值稅相關法律法規中已經有了明確的界定和規定。疫情期間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口罩等醫療用品,只要是企業復工生產使用的,都屬於特殊時期的勞動保障物品。像這樣的物品可以從銷項稅中扣除。
3.疫情期間,企業購買了相關醫療防護用品,但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個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嗎?
疫情期間,企業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公告,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特別需要註意的是,像這樣不能出具發票的企業,要在收款憑證上寫明收款人姓名、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