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變更有兩種情況,壹種是股權轉讓,壹種是公司增資。股權轉讓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公司增資應當經股東大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股東變更後,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視為同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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