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