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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公司破產審計的賬冊

法律分析:壹般是企業破產時查最近三年的賬,具體情況需要根據企業自身情況來定。稅務機關收到納稅人破產報告或人民法院破產申請受理通知書或其他途徑獲悉納稅人破產的,應在規定期限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報納稅債權並參加破產清算,壹般不進行因破產清算而進行的稅務檢查。

但是,企業破產清算並不是排除稅務機關檢查其違法行為的法定理由。比如,破產企業被舉報有偷稅漏稅、虛開發票等違法征稅行為,線索明確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行使檢查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壹百零八條。破產宣告前,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並予以公告:

(1)第三方為債務人提供全額擔保或為債務人清償全部到期債務;

(2)債務人已清償全部到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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