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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欠稅變更後欠稅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1。如果公司欠稅,應該及時補稅。

2.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欠稅,屬於個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承擔納稅義務,與妳無關。

3.如果公司的欠稅沒有及時繳納,稅務機關會向公司收取滯納金。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不納稅、滯納金和提供擔保。

4.所以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個人有約定的影響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未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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