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繳納登記和地稅登記同時辦理,按稅務登記要求只需提供壹套材料,具體為: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證明、A01062納稅人首次納稅補充信息表、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搬運地址
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場所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第三,溫馨提示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本單位社保繳納登記;
2、代扣代繳社保費和扣稅為同壹賬戶,繳費單位必須確保每月申報前銀行存款已全部扣繳;
3.單位社保繳費登記後,由地稅部門打印《社保繳費項目核準通知書》(壹式兩份,壹份由繳費單位代理人簽字後退回地稅機關備案,另壹份送繳費單位簽收);
4.登記後,繳費人必須與地稅、銀行簽訂《委托銀行代扣稅(費)協議》進行扣款(註:銀行完成簽字手續後,必須將其中壹份寄回地稅部門,否則不能通過扣稅(費)賬戶代扣相關稅費);
5.業務受理時間:1至每月月底。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