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每兩個年度為壹個考核周期,所有符合參評條件的納稅人必須納入A、B、C、D四個級別之壹進行分類管理。
2、主管稅務機關將會根據納稅人的不同等級實施分類管理,以鼓勵依法誠信納稅,提高納稅遵從度,也會根據納稅人的不同等級實施分類處罰和依法給予鼓勵,從而升級和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