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壹般每季度申報壹次。年底最終結算。企業所得稅按季申報繳納,壹年分四次繳納。次年6月前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上壹年度已經繳納的收入實行猛稅,多退少補。壹般納稅人在相應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上壹季度的所得稅需要在6月、4月、7月、6月申報,壹個會計年度結束後進行匯算清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3、5、10、15、1個月或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可以按時間繳納稅款。
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1納稅期為1、3、5、10或15的,自到期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起15日內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的納稅期限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