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法》沒有規定企業停產,但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單位停產或者在壹個工資支付期內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工資支付期超過壹個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因勞動者以外的原因造成單位在壹個工資支付期內停工、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工資支付期限超過壹個月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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