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的角度來看,公司將公章、發票章、財務章合並為壹枚公章是可行的。但考慮到省級稅務機關對發票印章的使用有具體規定,建議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認。?
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印模上有公司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和稅務登記號。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通常需要在發票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註:只有在發票上蓋章或在發票領取簿上蓋章才有效。
保管人:壹般由財務部門發票管理員保管。
需要雕刻擴展數據:
1.新成立的公司,壹般都需要全套印章。
包括:公章、合同章、發票章、財務章、法人章。
2.封印丟失了
壹旦印章丟失,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報紙上刊登掛失,然後去公安局備案(法人備案需要到場),最後找有資質的機構刻制新的印章。
3.密封件損壞
印章損壞,直接公布原印章作廢,然後去公安局備案(備案時不需要法人在場),最後刻制新印章。
4.公司名稱的變更
如果公司名稱變更,需要去公安局備案(備案時不要求法人到場)然後重新刻制全套印章。
5.業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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