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是“會議費”,稅法的相關規定如下:
1.開票項目/內容必須在收款方的有效經營範圍內:如果開票項目/內容為“會議費”,收款方的經營範圍必須包括“會議服務”;如果計費項目/內容為“代理會議費”,收款人的經營範圍必須包括“代理會議服務”等代理服務;
2.納稅人應當提供相關材料,證明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合理會議費用的真實性。
3.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會議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也就是說,妳應該註意:
1.收到開票項目/內容為“會議費”或“代理會議費”的發票前,請核實開票方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是否包含上述內容;
2.報銷“會議費”時請提交會議紀要復印件,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等。
第二,如果是開“餐飲預訂”或者“酒店預訂”,可以按照差旅費報銷的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