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壹式兩份);
(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證明文件和材料的復印件。(指證明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被撤銷等情形,納稅義務依法終止的文件和資料;比如法院的判決書,工商局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註銷的證明和材料等。)
(4)註銷稅務資格認定材料;
(五)取消減免稅資格的審批材料。
二、納稅人提交註銷稅務登記申請時,需要完成以下事項:
1,完成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
2、繳銷發票和發票領購簿;
3.接受稅收違法行為;
4.申請退還多繳的稅款;
5.比如,總公司申請註銷稅務登記證,其分支機構應先註銷稅務登記;
6.配合稽查局完成稽查案件和發票的委托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