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公務員門診費用報銷:醫療費用3000元以下的,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承擔20%;醫療費用超過3000元的,個人報銷90%,個人承擔10%。
2.在職公務員住院費用報銷:住院費用在654.38+0萬元以內的,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超過654.38+0萬元,94%公費醫療報銷,6%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