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分類,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立的具有壹定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不同。壹般情況下,國家會給這些機構財政補貼。根據對事業單位補貼的多少,我國現有的事業單位類型可分為:
(1)全額撥款機構
也稱全供事業單位,即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所需業務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這種管理形式壹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機構、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必須由國家財政提供。
(二)事業單位差額撥款
按照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的部分由單位稅前支付,比如醫院。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經費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行籌措。
(3)獨立機構
也稱為自收自支機構,它們是不由國家資助的機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政府直接撥款,壹些地方往往會放松管理,導致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不斷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