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送禮的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即可報銷,如果是個人的還需偶然所得扣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壹)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購物卡發票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企業為了方便業務,購買預付卡自己使用,在報銷的時候財務人員是否壹次性計入了當期費用,記住,只有取得了消費明細單後才可以根據具體實際消費情況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