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購銷合同的印花稅為萬分之三。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貿易等合同。按照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的稅率貼花。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金額=購銷金額x核定征收率x0.0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悔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扮扒,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中華人民***和廳前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壹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